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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穿透式监管建设指南(第二篇) | 四位一体,从“看得见”到“管得住”的监管升级

来源:图文来源:金蝶云星瀚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4-23 访问次数:109

本文将进一步紧扣穿透式监管建设顶层要求,聚焦组织领导、智能系统、监督追责、制度规范“四位一体”核心框架,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依托,拆解体系建设的标准规范与实操路径,为央国企打造“十五五”可适配、可落地、可核验的穿透式监管行动方案。





01

组织领导:穿透式监管的“第一推动力”


顶层核心要求:需健全集中统一、贯通协同、权威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将加强穿透式监管作为集团战略目标和重要任务,实现统一顶层设计、因企施策推进、责任分工明确。


穿透式监管必须明确为“一把手工程”,因其涉及治理逻辑的重构、管理权限的再分配、组织惯性的打破。穿透式监管必须从职能部门的专项工作上升为集团层面的治理常态。


其中,落地关键有三:


  • 规划先行。按照《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要求,统筹规划建设方案与制度,制定跨年度滚动建设规划,梳理分阶段实施路径。规划不是技术部门的IT蓝图,而是业务、财务、风控、审计、数字化多条线协同的治理路线图。建议企业穿透式监管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一次深度现状调研,厘清内外部能力差距,在此基础上形成可落地、可检视的建设路径


  • 权责到位。建立集团领导挂帅、董事会监督、主责部门牵头的跨部门专业组织,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穿透式监管不能“人人有责、无人负责”,必须将责任压实到具体机构、具体岗位。建议国央企在集团层面设立穿透式监管专业委员会,由总会计师或其他对企业业务有全面了解的高层管理者牵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进展。


  • 系统归口。将制度和机制落实到穿透式监管系统,确保组织意图转化为可执行的动作。让系统真正承载管理制度、固化业务流程、配置风险规则。



02

智能系统:以司库为枢纽,构建“自动预警、闭环处置”的监管能力


顶层核心要求:构建上下贯通、实时在线、自动预警的智能化监管系统,以司库为枢纽实现数据贯通,打造全链条智能化监管闭环。


司库系统明确为穿透式监管的枢纽,这一定位基于国资央企司库系统建设的实践基础:司库已实现资金全流程可视可控,具备向业务前端延伸的基础条件。


以此为起点,分三阶段推进智能化监管能力建设:



  • 第一阶段:建规则、立标准,筑牢系统建设根基。系统建设的前提是管理规范化。需完成三项核心工作:明确管理架构与审核追溯流程、完善业务全生命周期制度、确立应用/数据/技术架构等系列标准。无标准则无贯通,否则系统终将沦为“高级Excel”,无法实现数据共享与模型复用。


  • 第二阶段:搭平台、促运行,激活数据与模型价值。加快部署集团级双中台,破解监管痛点:

    数据中台:组建专业数据运营团队,开展深度数据治理与清洗,解决“数出多门、口径不一”的顽疾;

    模型中台:实现风险规则灵活配置,同步承接国资委重点风险模型与企业定制化模型,做到共性风险不漏、个性风险精准。


  • 第三阶段:建闭环、强运营,实现全链条智能监管。以“数据自动采集—模型自动分析—风险自动预警—核查自动派单—整改自动跟踪”的全链条智能化监管闭环为核心,组建专业化平台运营团队,确保风险处置结果回传系统、整改措施闭环验证、同类风险不再重复发生。



03

监督追责:从“柔性约束”走向“刚性闭环”


顶层核心要求:完善响应及时、精准处置、有力震慑的监督追责体系,推动线下监督向线上线下融合转变,强化大数据模型的深度应用。


强化责任追究与业务管理、内部监督、专项治理的贯通协同,对重大违规经营投资问题提级查办,加大穿透式检查和整治力度。追责机制从“事后补救”向“事中干预”乃至“事前预警”前移。在落地上应推动三个转化:


  • 流程线上化。全流程线上化、规则内嵌化、数据实时化、预警自动化、处置闭环化,监督追责机制能线上化的尽可能线上运行,让每一个违规行为留下痕迹、每一个处置环节可追溯。


  • 手段智能化。以模型算法替代人工排查,实现线索从“人工发现”到“技术追踪”的能力跃升。确保人、部门、事实链条完整、证据可靠。


  • 结果刚性化。组建运营团队,对风险派单跟踪闭环处置;主责部门完善追责考核机制,将穿透式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评优、任用挂钩。



04

制度规范:从“墙上制度”走向“系统规则”


顶层核心要求:建立系统规范、完善管用、约束有效的监管制度体系,以公司章程为统领,形成技术与业务双重标准规范。


制度规范是穿透式监管的基石。明确各治理主体的管理监督权责,形成覆盖软硬件环境、平台工具、数字资源、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针对财务、会计、产权等不同业务领域,制定实事求是、可执行、可核验的业务规范。


高层管理者应关注制度建设的两个转变:


  • 从“制度与系统分离”转向“制度内嵌系统”。规则写入代码、流程固化平台,让合规要求成为业务操作的必经节点,实现“制度即流程、规则即代码”。


  • 从“一事一议”转向“标准先行”。技术标准、数据标准、业务标准同步推进,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联通扫清障碍。


穿透式监管不是一套软件的采购,也不是一次制度的修订,而是一场涉及治理逻辑、管理机制、技术架构的动态变革。对于企业一把手而言,核心任务不是审阅技术方案,而是确立治理框架、压实主体责任、打通协同堵点、推动制度落地。穿透式监管给管理者提供的,不是更好看的报表,而是直接看数据本体的能力。这项工作没有标准答案,但有清晰方向。方向对了,路径便会在行动中逐步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