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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财政部《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来源:图文来源:金蝶云星瀚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4-19 访问次数:36

近日,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这是继1996年和2013年之后,针对数字经济环境下会计信息化工作发布的里程碑式顶层政策。本文特邀第二届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咨询专家、金蝶中国财务产品方案专家刘丹彤针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进行分析和解读,以帮助有关企业及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要求并开展后续工作,更好地推动会计信息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会计信息化,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数据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指引,财政部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7号)、《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财会字〔1994〕27号)进行了修订。并在今年4月7日发布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如不做特别说明,后文提到的规范均指这两个征求意见稿)。




两项规范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统一纳入适用范围,解决了长期以来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化工作分法而依,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无法可依的问题,既反映了财政部对单位会计信息化的治理工作具备了统一立规的基础,也意味着国家对单位会计信息化的治理思想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因此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和热烈反响,不过也出现了一些误读或过度解读,例如某ERP领域的大咖将财政部本已在201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中明确要求的“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视作是本次规范的最大创新,认为这标志着国产ERP软件的革命。实际上这些误读或过度解读忽视了这两个规范中蕴含的先进思想。作为深度参与两个规范修订研究和起草的单位之一,金蝶认为有必要结合自身的实践和思考,以及广大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普遍关注的财务数字化转型和财务管理创新,谈谈这两项规范和之前的相关规范相比,发生了哪些主要变化。


变化一:权责关系进一步完善。在实践中,会计信息化规范落地的相关单位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单位和会计软件服务商。本次《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除了保留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以及会计软件服务商的职责外,在第六条中增加了各类单位的职责,并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例如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不是CFO或总会计师,而是企业的CEO或董事长,后者依据本规范,负责推进会计信息化在本单位的应用。换句话说,本次规范充分体现了一把手工程是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首要原则


另一方面,本次规范通过第四十五条也首次明确了财政部门对于单位是否遵循这两项规范拥有监督权,也使得财政部门依法监督,单位依法实施,软件服务商依法提供服务之间形成严密的权责关系,确保了规范对于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长治机制,也更利于保障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信息化建设进程和效果。


变化二:数据治理进一步体系化。早在从1994年发布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财政部就一直在致力推动基于会计信息化贯彻会计数据标准的工作,过去的规范中主要聚焦在三个环节上贯彻会计数据标准,一是通过XBRL技术贯彻报送环节的会计数据标准,二是针对单位会计信息化系统和其他系统进行交互时遵循数据交换标准,三是在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强调统一的技术标准、编码规则和系统参数。本次规范在单位会计数据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上迈出了一大步,在前述三个环节的基础上,不仅通过第二章会计信息化建设中的各条规范,全面要求单位会计信息化统一构建标准体系,将业务、数据、绩效考核等维度或管理范畴的标准明确纳入其中。而且在第三章会计数据处理和应用中,以电子凭证的全链条应用为主,构建了从会计数据获取、验证、处理、归档到会计数据应用、报送、借阅等全链条环节的治理规范,并明确鼓励各类单位充分实现会计数据要素价值,最终引导单位依托会计数据标准建设会计数据治理体系,探索形成可扩展、可聚合、可比对的会计数据要素,服务价值创造。


变化三:技财融合思想的进一步引领。2013年《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中的不少地方体现了财政部对会计信息化发展趋势的前瞻把握和实践引领,如鼓励会计软件应当具有会计资料归档功能并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电子档案)、鼓励软件供应商提供云计算服务模式创新(财务云)、要求企业应当促进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的一体化以及与外部单位信息系统的互联(业财一体)、鼓励会计凭证审核自动化(规则引擎)、要求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应当探索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会计工作的集中并逐步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等等(财务共享)、会计资料附有可靠电子签名可以不输出纸面资料(电子签名)等等。本次规范也彰显了对数字化时代下会计信息化发展趋势的深刻洞察和前瞻引领能力。


除了保留上述趋势的引领,以及前面提到的电子凭证全链条应用外,通过《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单独发布,全面强调了会计云服务的数据归属、数据安全、运维培训等主要环节的指导原则,并在《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二条中鼓励单位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应用,要求会计软件服务商积极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应用并积极助力会计数字化转型和会计职能发挥。在第二十一条中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探索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新的会计工作模式。这是对技财融合思想的进一步引领,不仅强调技术和会计工作的结合,而且肯定了技术变革对会计工作模式创新的深刻影响,是对技术发展引起财务管理重构这一内涵式发展规律的主动拥抱。


变化四:会计信息安全的进一步强化。《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通过第四章全面要求各类单位的会计信息化工作应当统筹安全与发展,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会计信息化可能产生的风险,并首次全面明确了相关的法理依据,要求在各类单位在会计信息安全,尤其是跨境会计信息安全工作上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时通过《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六条首次明确会计软件应当满足跨境数据境内备份的要求,形成从会计工作到会计软件的安全闭环


需要指出,本次规范还在向社会各界广泛地征求意见,相关内容还会做进一步调整, 本次解读并没有针对细节进行展开,后续在规范正式发布后,我们还会做进一步的说明。


作为中国会计软件和服务的领导厂商之一,金蝶自从1993年成立以来就一直积极跟进财政部主导的会计信息化相关规范起草、修订和执行工作中,更是在2014年以率先进行云服务转型的态度,积极拥抱《2013年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中提到的相关鼓励性意见,推动广大企事业单位主动落实相关规范的各项要求。


作为面向大企业的财务云服务旗舰产品,金蝶云·星瀚以领先的财务云服务安全运维体系、全链条的电子凭证、全场景的智能财务实践、全息敏捷的财务中台能力、全场景的数据要素价值化管理、全球化合规安全框架,切实保障了各类单位依规提升会计信息化工作质量,也贯彻了本次规范所倡导的相关前瞻性思想,以务实进取的态度和技术领导力为中国企业的财务管理迈向世界一流保驾护航!